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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

初中数学教师

面议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福建省/厦门市教育部门或其它教育单位

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 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教师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后溪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按教师资格证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校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 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肖老师 电话: 15159212290、13459027979 邮箱: hxzx6260023@163.com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水路与珩圣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80米
本科不限

面议

月薪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

初中语文教师

面议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福建省/厦门市教育部门或其它教育单位

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 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教师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后溪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按教师资格证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校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 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肖老师 电话: 15159212290、13459027979 邮箱: hxzx6260023@163.com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水路与珩圣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80米
本科不限

面议

月薪

厦门市第十中学

初中体育教师

面议

厦门市第十中学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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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六盘水市纽绅中学安徽省阜阳市成效中学
厦门市第十中学

初中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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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中学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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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

初中生物教师(顶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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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 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教师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后溪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按教师资格证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校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 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肖老师 电话: 15159212290、13459027979 邮箱: hxzx6260023@163.com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水路与珩圣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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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

初中化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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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 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教师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后溪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按教师资格证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校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 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肖老师 电话: 15159212290、13459027979 邮箱: hxzx6260023@163.com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水路与珩圣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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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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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中学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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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信息技术教师(顶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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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 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教师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后溪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按教师资格证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校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 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 陈老师151592122 电话: 13850031808 邮箱: hxzx6260023@163.com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水路与珩圣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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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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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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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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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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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资格要求: (1) 应聘初中岗位者须取得相应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中岗位者须取得相应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3)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 (4) 能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三)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学校绩效考核及发放方案等制度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若本次报名期限内未完成招聘计划,招聘时间将顺延一阶段。 (二) 报名方式 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杏南中学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发至电子邮箱。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五、面试 1.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将在校外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有工作经验且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聘用。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人事处 邮箱: xn6220790@163.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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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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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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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资格要求: (1) 应聘初中岗位者须取得相应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中岗位者须取得相应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3)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 (4) 能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三)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学校绩效考核及发放方案等制度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若本次报名期限内未完成招聘计划,招聘时间将顺延一阶段。 (二) 报名方式 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杏南中学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发至电子邮箱。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五、面试 1.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将在校外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有工作经验且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聘用。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吴老师 邮箱: xn6220790@163.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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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厦门市第十中学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教师岗位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 具有本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 2. 线上提交资料: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厦门市第十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等);教学辅助岗位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材料)电子文档及证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核与面试 1. 面试通知:学校资格审核后将择优电话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2. 缴交材料:电话通知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校,面试当天提交复审。 3. 面试方式:非在编教师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教育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方式: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用;面试隔天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在学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未被录用者,简历等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亦不另行通知。 (三) 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按时体检并提供相应材料,若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学校将从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录用。 2. 拟录用人员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若有违反师德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随即予以解聘。 3. 聘用期一年,任职期限内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下一年度若该岗位仍需进行招聘的则优先录用。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要求 1. 工资待遇:根据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门市第十中学关于印发学校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 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4. 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5. 学校有食堂和午休室(午餐补贴与编内教师同等享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邮箱: 3256035962@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本科不限

面议

月薪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

初中物理教师(顶岗教师)

面议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福建省/厦门市教育部门或其它教育单位

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 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教师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后溪中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按教师资格证标准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在校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 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 陈老师151592122 电话: 13850031808 邮箱: hxzx6260023@163.com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水路与珩圣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80米
本科不限

面议

月薪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小学音乐教师

面议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福建省/厦门市公立学校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录用。   4.存在拒不履行法院各项裁决情况的人员不得录用。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师德要求: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及资格要求:任课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语文学科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持有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有教育教学经验工作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信息(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以上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 五、面试须知 (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二)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6.原件带至学校审核,复印件请装订成册,概不退还。 7.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通过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本科不限

面议

月薪

厦门杏南中学

初中物理教师

面议

厦门杏南中学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学校

二、应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 岗位条件 1.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资格要求: (1) 应聘初中岗位者须取得相应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中岗位者须取得相应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3)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 (4) 能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三)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集府办【2022】71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学校绩效考核及发放方案等制度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若本次报名期限内未完成招聘计划,招聘时间将顺延一阶段。 (二) 报名方式 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杏南中学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发至电子邮箱。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五、面试 1.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 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成绩将在校外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有工作经验且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聘用。 2. 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人事处 邮箱: xn6220790@163.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2号
本科不限

面议

月薪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面议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福建省/厦门市公立学校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录用。   4.存在拒不履行法院各项裁决情况的人员不得录用。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2.师德要求: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及资格要求:任课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语文学科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持有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有教育教学经验工作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职工相关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信息(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以上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 五、面试须知 (一)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二)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6.原件带至学校审核,复印件请装订成册,概不退还。 7.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通过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本科不限

面议

月薪

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

聘:初中数学教师

新县育才实验学校

聘:高中俄语教师

天津市河东区多美培训学校

聘:化学教师

天津市河北区海德津师实验高级中学

聘: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南昌十中教育集团经开校区初中部紫荆校区

聘:初中物理教师